新奥(中国)燃气投资有限公司
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
风险提示
投资人购买本期短期融资券,应当认真阅读本发行公告及本
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等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,进行独立的投资判
断。本期短期融资券依法发行后,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
投资风险,由投资人自行承担。
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,新奥(中国)燃气投资
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新奥(中国)”、“公司”、“发行人”)定于
2010 年 8 月 3 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规模为 8 亿元人民币
的新奥(中国)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,
现公告如下:
第一章 发行条款和发行安排
一、发行条款
1. 短期融资券名称:新奥(中国)燃气投资有限公司2010
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
2. 发行人全称:新奥(中国)燃气投资有限公司
3. 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:截止本募集说明书落款日,
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为8亿元
4. 注册总额度:人民币 16 亿元(即 RMB 1,600,000,000.00)
5. 发行总额:人民币8亿元(即RMB 800,000,000.00)
6. 簿记管理人: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7. 短期融资券期限:自2010年8月5日起至2011年8月5日止,
节假日顺延,逾期不另计利息
8. 短期融资券面值:人民币壹佰元(即100元)
9. 发行价格:100元/佰元面值
10.票面利率:由簿记建档结果确定
11.发行方式:采用簿记建档,利率招标
12.发行对象: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(国家法
律、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)
13.承销方式:以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期短期融资
券
14.发行日:2010 年 8月 3 日
15.起息日:自缴款日开始计息
16.兑付价格:按短期融资券面值兑付,即人民币壹佰元/每
佰元面值
17.兑付方式:到期一次性还本(付息),通过中央结算公司
的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进行
18.兑付日:2011年8月5日(如遇法定节假日,则顺延至其
后的第一个工作日)
19.短期融资券评级: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
期短期融资券的信用级别为A-1级,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
级,评级展望稳定
20.担保情况:无担保
二、发行安排
1.簿记建档时间:2010年8月3日9时30分至11时整
2.缴款日及缴款时间:2010年8月5日上午11时前
3.债权登记日:2010年8月5日
4.结算安排:通过中央结算公司的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进
行,并按照中央结算公司相关规程进行操作
5.登记托管安排:采用实名记账方式,在中央结算公司进行
登记托管
6.交易流通: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个工作日,即2010年8月6
日,即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
本期短期融资券簿记管理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,本期短期
融资券承销团成员须在上述规定的申购期间内以传真形式向簿记管
理人提交《新奥(中国)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
资券申购要约》(以下简称“《申购要约》”),申购时间以《申购要约》
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时间为准,传真专线:010-66591706/1734。
《申购要约》一经到达簿记管理人处,即不得修改及撤回。
簿记管理人将在 2010 年 8月 4 日以传真方式下达《新奥(中国)
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
书》(以下简称“《缴款通知书》”),书面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
债券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、付款日期、划款账户等。承销团成
员应按照《缴款通知书》的要求,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
人指定的账户。
承销团成员应按照《缴款通知书》的要求,将在 2010 年 8 月 5
日 11 时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下列指定账户。
收款人名称:中国银行总行
收款人账号:2130041
汇入行名称:中国银行总行清算收付中心资金结算
汇款时使用的清算行行号:104100000877
第二章 发行人简介
新奥(中国)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 月,位于北京
市朝阳区华严北里1 号健翔山庄,系经北京市人民政府2003 年12 月
批准由新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,注册资本
23,177.8124 万美元,经营期限 30年。
截至 2009 年末,新奥(中国 )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
为 23,177.81 万美元,股东为新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,持股比例为
100%。
新奥(中国)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燃气分销业务,产品包
括:(一)城市管道天然气(气田供应的天然气,通过地下管网直接
供应居民和工业终端客户);(二)液化石油气(LPG,炼油厂供应的
瓶装液化石油气);(三)车用燃气(CNG 和 LPG,即汽车用压缩或液
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),包括配套的燃气炉具、计量表、卡和管道
接驳。
发行人作为国内主要的燃气运营商之一,目前在 15 个省 65 个城
市经营燃气业务。截至 2009 年底,本公司供气管道长度13,200 公里,
供气能力17,177 千立方米,累计天然气住宅用户近 374.05 万户,工
商业用户10,726 余户,覆盖可接驳人口 3,296万人。
2009年底,发行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59.56 亿元,其中固定资
产 70.45亿元、在建工程 11.98 亿元;负债总额 93.61亿元;股东权
益 65.95亿元(含少数股东权益 14.29 亿元),资产负债率 58.67%。
2009 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 96.08 亿元,净利润 10.61 亿元;从
主营业务收入结构看,2009 年燃气销售收入占 59.53%,工程建设收
入占 22.13%,燃气具销售占2.46%,其他业务占 3.94%。
发行人截至 2009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65.95 亿元,负
股东权益68.94亿元(含少数股东权益15.42亿元),
债总额97.01亿元,
资产负债率 58.46%。2009 年第一季度实现销售收入 29.11 亿元,实
现利润总额 4.05亿元。
第四章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
一、发行人
公司名称:新奥(中国)燃气投资有限公司
地 址:廊坊市开发区
法人代表:王玉锁
联 系 人:王冬至、姜波
联系电话:0316-2598580
传 真:0316-2598575
邮政编码:065001
二、主承销商
主承销商: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1号
法定代表人:肖钢
联系人:王琳、康姗姗
电话:010-66595023/5026
传真:010-66591706/1734
邮政编码:1008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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